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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英語:從語言看英美文化差異的第一手觀察誌
That’s Not English: Britishisms, Americanisms, and What Our English Says About Us
作者: 艾琳‧莫爾  
原文作者: Erin Moore
譯者: 劉泗翰
出版社:臉譜  

【具體而微的迷你文化史】╳【旅外人士的生存指南】
【英/美語學習者的教戰守策】╳【寫給英/美文化愛好者的情書】

  從單字開始,飽覽英/美語間的傲慢與偏見。
  以語言為鏡,一窺英/美文化的愛恨情仇。

  ◆ 英國人不論在文化上或氣質上,其實都更像日本人,而不是美國人?
  ◆ 英國貴族學校的學生,說起話來其實不像《唐頓莊園》,還比較像毒販?
  ◆ OK這個字是怎麼來的?又是如何代表了一種美式生活哲學?
  ◆ 哪個字堪稱是髒話界的黑色小禮服,既經典又普及,能橫跨大西洋兩岸?
  ◆ 美國人對哪個字上了癮、又愛又怕?
  ◆ 會讓英美兩國人共同蹙起眉頭、避之唯恐不及的,又是哪個字眼呢?
  ◆ Quite這個小小的副詞修飾語能有多大的殺傷力?它是怎麼造成求職者失業,甚至讓許多人心碎傷感?
  ◆ 英國人平均一輩子要講一百九十萬次的抱歉,這個字就有十幾種不同的語調和說法,其中只有一種是真的表示『對不起』?

  當自由女神撞上大笨鐘,會擦出什麼樣的火花?

  《哈利波特》的套頭毛線衣(jumpers)和比司吉(biscuits),到了美國就成了毛衣(sweater)和曲奇餅乾(cookies),而美國人所發音的「cheers」總是令英國人聽了渾身不舒服,但英美語中間的差異,就僅止於拼字和發音的不同嗎?英美文化之間的隔閡,其實比我們想像中的要深!甚至直到十九世紀,都還有人擔心這兩個國家有一天會喪失彼此溝通的能力,韋氏(Webster)英語大字典的編纂人韋伯斯特甚至曾預言英語和美語會像德語和荷蘭語那樣漸行漸遠,所幸並沒有發生,而英/美語每一個表象上的差異,其實都是一扇窗,可以讓我們深入探索兩國歷史和迷人的文化。

  無論是哪種讀者——

  ✓ 必須與英美人士溝通,想避免「語言事故」發生
  ✓ 是戀英癖或戀美癖患者,想尋求治療或加重病情
  ✓ 渴望破除或印證自己的英美刻板印象
  ✓ 熱愛語言,對遣詞用字有潔癖

  都將因自己對英美文化的誤解暗暗心驚、也會為兩國人對彼此的各種傲慢與偏見捧腹大笑,更將走上一趟淋漓盡致的英美文化之旅。

  資深文化人艾琳.莫爾親身經歷英美文化之間的衝擊並貼身觀察兩種語言的激盪,她潛心鑽研語言如何表現出使用者的特質及其背後的成因,道盡英/美語之間的愛恨情仇。本書共三十一個章節,每章都以一個單字出發,旁徵博引、深入淺出探討飲食、階級、婚姻、性別、教育……諸多層面,內容機智詼諧,深具洞察力。

(以上取自博客來)


 

用輕鬆幽默偶爾毒辣的口吻,透過相同詞彙的不同用法或美國人與英國人對同一件事兩極的反應,帶出兩國的文化差異,非常有趣的一本書

 

(p.28)

英國人把「相當」視為一種修飾用詞,而美國人卻當作強調用語。在英式英文裡,「相當」一詞是指「還算」或「勉強稱得上」,只有一點點稱讚的意味,卻隱隱然帶有負面的評價。可是對美國人來說,「相當」就是指「非常」,就是刻意強調、誇大形容詞, 沒有什麼微言大義可言。

 

這一點也不奇怪吧?我們的刻板印象本來就是英國人敏銳纖細,而美國人則誇大成性,言過其實,只不過他們從以前一直到現在都使用共同的詞彙罷了。

 

不過,這些詞彙在「棒的不得了」(awesome)面前就相形失色了——這個字現在已經成了廣泛用來嘲諷美國人虛飾的當代典範。以前,只有上帝才能「棒的不得了」,現在連不怎麼樣的墨西哥捲餅也能「棒的不得了」。

 

(p.187)

對於堅忍不拔的渴望,在英國可說是根深蒂固,從「保持冷靜,堅持向前」,這句話在英國的大成功便可見一斑。

很多人都以為這張有櫻桃紅背景和皇室標誌的海報,曾經在二次大戰期間激勵了英國的民心士氣,事實上,英國政府的新聞部設計這張海報是專門為了要在納粹占領時使用;戰爭結束後,數以千計的海報都遭到銷毀,只有極少數留存下來

 

(p.200)

美國人偏愛勝利的一方,這是舉世皆知的事實,但是美國人對於弱勢者的喜愛也無人能出其右。局外人或許很難理解居於優勢的美國人何以對受到壓迫的弱勢者也能感同身受,但是 對美國人來說,這完全合情合理。美國的自我神話中,有很大一部分都跟克服逆境有關。

 

(p.202)

美國人(不是每個人都這樣)喜歡把自己描繪成居於弱勢的一方,只要一找到機會,就會滔滔不絕地分享他們的奮鬥史。

成功的創業家可能會承認他有閱讀障礙;你也可能會發現有些人仍然自認為是先前遭到迫害的少數族群(如義大利裔的美國人、愛爾蘭裔的美國人),儘管他們是出生在紐澤西或波士頓的第四代,而且他們跟自己血統背景 的主要聯繫也只剩下媽媽的肉丸或蘇打麵包。

美國人喜歡跟你說他們是如何地努力才爬到現在的地位,他們以此為榮,一點也不會感到難為情,因為這證明了他們辛勤努力地工作,證明了他們的奮戰不懈。

 

(p.203)

受限於他們的社會習俗,無法直接開口詢問,只好拐彎抹角,仰賴一些蛛絲馬跡來打探對方。

當英國人遇上了英國人,他們就展開一段複雜的雙人舞;在局外人看來,他們似乎在談論天氣,事實上,他們就像狗在嗅著彼此的屁股一樣:正在摸索著是否可以跟對方交朋友。

 

(p.206)

像艾倫·蘇格在英國版的電視節目「誰是接班人(The Apprentice)裡擔任川普那個角色的人——和維珍集團創辦人 李察·布蘭森(Richard Branson)這樣的人,不只是因為他們白手起家創造了巨大的財富,同時也是因為他們欠缺謙遜;他們坦率到動不動就發怒的程度,好像看誰都不順眼。

他們厚顏、輕率,所以也經常成為媒體圍剿的對象。當布蘭森以健康——而非財富 ——為理由,搬到他在加勒比海上那座免稅的小島時,攻擊的砲火也立刻尾隨而至。

布萊恩·李德在《每日鏡報》(Daily Mirror)上說:「他應該把他的頭銜從「帝國騎士』(Knight of Realm)改成加勒比海盜。」

 

(p.208)

在英式英語裡,如果你「fancy」某人,就表示你對他或她有一種浪漫的绮思幻想(順便提醒一下,你也可以「fancy」一塊蛋糕、一雙新鞋或是一杯茶,純粹只是精神上的念頭)

如果你跟某人聊起來(chat up),那麼你可能希望能夠跟他親熱一下;

跟異性調情還有一種比較直接的方式,在英語裡相當於狼嚎(也同樣受到歡迎): Phwoair

 

(p.244)

美國人那種追求自給自足的生活態度,最大的問題就是對那些生活在貧困中的人缺乏同情心──大約是全國人口的百分之十五,而且大部分都不是因為他們自己做錯了什麼才陷入貧困。

因此,只要我們不談到錢,就可以假裝這樣的不平等不成問題;有錢人希望可以心安理得享受他們的財富,而窮人則不希望自己因為運氣不好而讓人瞧不起。「機會均等」是個很好的理想,但是並不能真的反映出當前美國——或是英國的現實情況。

 

(p.249)

英美兩國人都會抱怨說,耶誕節的商業炒作一年比一年更早,不過美國人哪裡知道啊!

少了萬聖節和感恩節做緩衝,英國可是從夏末大拍賣結束之後,就一路朝著耶穌生日的商業炒作與狂歡作樂直撲而來。

雜貨店從八月就開始販售百果餡餅和耶誕布丁;百貨公司也從九月就開始擺出耶誕節的季節商品;

街頭上更是從十月就可以聽到耶誕節的讚美詩歌。因此到了十二月,英國人早就覺得疲乏了。誰能怪他們呢?

儘管虔誠的美國人一再提醒我們「過節的理由」,但是這個理由在大西洋的兩岸都已經不是節目的重點了。

美國人對於耶誕節的縮寫早已說明了一切正说明了一切:把那個大义,直接畫掉,成了「Xmas」。

 

(p.258)

講到小費,美國人通常比英國人要慷慨一些;美國人多半會給到消費金額的百分之二十,然而在英國的標準是百分之十到十五之間。

那些看似不成比例的焦慮,其實來自對小費文化的不了解——要給誰?什麼時候給?為什麼要給?

 

(p.260)

在美國, 付小費被視一種藝術,例如拿錢給寄放外套的服務人員時,絕對不要大刺刺地露出鈔票,而是在接過外套時,放在手上偷偷地遞過去;

在英國,寄放外套的櫃台上就放了一個金屬碟子,那些選擇要付小費的人會刻意地丟一個一英鎊的銅板在碟子上,發出清脆的聲響,讓方圓五呎內的每一個人都知道他們的慷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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